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学院宿舍将黄某抓获归案
黄某明知有人要租借微信从事犯法活动
仍在2021年3月5日至21日
将所属于自己的微信
出租给网上认识的微信网友
经深挖
抓获租用黄某微信的租借人陈某
到案后
二人对协助消息网络犯罪活动
犯罪现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
因涉嫌协助消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扣留
现在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某经过网络向外发送租借微信广告
以每一个100元天天的价钱向别人租用微信
后转租给犯科分子
犯罪分子还瞄准了中学生
对他们下以黑手
近日,
赣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涉诈嫌疑微信账号
微信注册身份系某中学学生
警方于当日14时许
将嫌疑人林某传唤承受考察
林某的同窗黄某是其上家
黄某加入一个兼职微信群
实现点赞任务后可得返利
不久后,群内公布收买微信账号的任务
黄某将其微信号出租赢利
并将出租微信号的“工作”引见给多名同窗
正值大好年华的他们
却走上了犯法犯罪的路线
着实使人惋惜
警方提示
警方再次提示
出租、发售、收买银行卡、手机卡
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
属于犯法犯罪!
一旦发现有关犯法犯罪状为
请实时向公安机关告发!
不要贪图蝇头小利
不要冒犯法律红线
不要以身试法
造成重大结果追悔莫及!
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