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警方通报:三人下水捉鱼出现了不测死亡
据江苏省扬中公安4月9日通报,4月8日19时5分,扬中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西来桥镇西来桥村1组浇灌站蓄池塘内有三个人上不来。接警后,扬中市公安局领导高度注重,告诉辖区派出所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就诊工作,值班局领导率刑侦大队法医与技术民警赶赴现场展开工作。民警抵达现场后将三人从浇灌站蓄池塘内打捞上来,三人经急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伐查,当日18时30分,暂住扬中市西来桥镇的金某某(男,54岁,甘肃省省兰州市榆中县人)在该镇西来村1组附近的浇灌站蓄池塘内发现有鱼,遂打手机约刘某某(男,56岁,甘肃省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朱某某(男,44岁,江苏省省常州市溧阳市人)、王某某(男,57岁,山西省省大同市灵丘县人。4人均为江苏省某有限公司职员,担任西来桥某有限公司锅炉安装项目施工)合伙前往捉鱼。当日18时40分许,金某某首先下水,大约5分钟后,岸上的刘某某、朱某某、王某某3人发现金某某在水里状况不对,疑似失去意识,朱某某、刘某某遂前后下水一同拽拉金某某,王某某在岸边帮忙,忽然刘某某、朱某某两人也疑似失去意识跌跤在水中。王某某见此情景立刻打手机给包领班谢某某,谢某某至现场后立刻报警并拨打120。
事情出现了后,扬中市委书记张德军,常务副市长张永意,副市长、公安局长周勇及西来桥镇、应急治理局有关领导立刻赶赴事变现场,指点事变考察及善后处分等有关工作。
现在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吴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