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通报3例确定诊断病例详情,均为无病症传染者转确定诊断
据“长春公布”微信公号信息,1月16日,长春市召开第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头条公布会。
会上,长春市卫健委副主任姜洪波通报全市疫情全体情况。1月15日0-24时,新增无病症传染者13人,均和1月13日通化通报的无病症传染者1相关联,系在齐集隔离医学察看时期经过主动筛查发现,现已全都转运至长春市流行症医院进行隔离医学察看。
1月16日0-14时,长春市新增汇报新冠肺炎确定诊断病例3例,均为在院隔离察看无病症传染者转为确定诊断病例。
确定诊断病例1:安某某,男,1952年出生,公主岭市人,系1月15日通报的无病症传染者1。15昼夜间自觉发烧,偶有咳嗽,伴有乏力,行肺部CT检查有影像学扭转。经临床专家会诊,1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断病例。
确定诊断病例2:孟某某,女,1938年出生,公主岭市人,系1月16日通报的无病症传染者1。16日呈现干咳、乏力,行肺部CT检查有影像学扭转。经临床专家会诊,1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断病例。
确定诊断病例3:王某某,女,1942年出生,公主岭市人,系1月16日通报的无病症传染者4。15日晚间自觉发烧,偶有咳嗽,伴有乏力,行肺部CT检查有影像学扭转。经临床专家会诊,1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断病例。
截止现在,长春市汇报新冠肺炎确定诊断病例3例,在院隔离医学察看无病症传染者25例。长春市组织中西医结合专家组,依照国家最新版诊疗计划,选用“一个人一方”“一个人一案”中西医联结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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