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发布新增无病症传染者举动轨迹
1月13日6时,浙江省省海宁市汇报1例河北省省石家庄市输入无病症传染者,系杭海城际铁路某标段职员,户籍为石家庄市行唐县。
该传染者于2020年12月29日由石家庄正定机场乘NS3275飞机航班于19时到达杭州萧山机场,由共事开汽车接回单位宿舍。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正常上班。
1月5日依照浙江省省对国内疫情高危险地域所涉重点人群健康治理法子,对该传染者进行核酸与抗体检测,后果均为阴性;随后在单位宿舍施行日常健康监测,在期满的1月13日进行核酸检测,后果为阳性。
现在该传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医治,无发烧、咳嗽等临床病症。当地立刻展开流调排查,对87名亲密接触者履行齐集隔离医学察看,对199名普通接触人员履行居家健康察看;对传染者工作及通过的有关场合进行暂时性关闭与终末消毒;总共检测人员样本14666份、环境样本128份,核酸检测后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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