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本日起购买发烧类药品要实名登记
从河南省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知晓到,郑州市曾经下发《对于增强郑州市药品零售公司销售医治发烧类药品监管工作的告诉》,要求本日起,全市各药品零售公司销售医治发烧类药品,必需对购买主顾履行实名登记,对不掉实的公司将列为失信名单与重点飞检对象。
依据《告诉》要求,登记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名字、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络手机、体温检测、所售药品称号、生产厂家、销售数目、批号等。
《告诉》指出,各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在营业时期要增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营业场合消杀治理,营业人职员作时期须佩带口罩,并提醒进店主顾佩带口罩,对购买医治发烧类药品的主顾进行体温检测。
各区县(市)市场监视治理局要加大执法检查与宣传力度,凡发现辖区药品零售公司销售医治发烧类药品不掉实实名登记的,先期一概选用封闭运营场合应急法子,并报市场监管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对不掉实的公司将列为失信名单与重点飞检对象,属于连锁门店的将对其连锁总部进行行政约谈。
依据《告诉》内容,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分门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凡发现贯彻掉实不到位的,不作为、慢作为的,将通报批判并报送至疫情防控相关部份。( 田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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