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就SRC国际案提出上诉
当地时间5日上午,马来西亚上诉庭就前总理纳吉布所涉SRC国际企业案件提出的上诉举办聆审。纳吉布在上诉中提出307项理由,称其在本案中无罪,并示意他在本案中并未取得偏心与公正的审问。
本次聆审日期定为4月5日至4月8日、4月12日至15日、4月19日至22日。这也是纳吉布初次对SRC国际企业案的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纳吉布在所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企业”(“一马企业”)前子有限公司SRC国际的案件中遭到的7项指控罪名成例,处以12年监禁与2.1亿林吉特罚金(约合3.5亿元人民币)。( 梁慧)